三立媒體集團家變,持續上演姊弟鬩牆之爭,已逝「海董」遺孀怒告親弟張榮華涉嫌掏空三立集團22.7億元,雙方正式撕破臉。今張秀以「如此雙標的司法!」為題,在「聯合報」刊登半版廣告,鉅細靡遺陳列胞弟罪狀外,也控訴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竟認為不構成背信罪而不起訴處分,「令人匪夷所思」。
三立前董事長「海董」林崑海2年前病逝,董座由原總經理張榮華接任,親姊同時也是「海董」遺孀張秀為此查帳,民事獲勝訴,張榮華、「海董」與前妻所生兒子林旭信聯合,將張秀逐出三立董事會,去年張秀提告張榮華涉嫌掏空三立集團22.7億元,姊弟正式撕破臉,三立經營權之爭展開。
張秀以「普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頭銜,開頭即表示三立董事長張榮華利用擔任董事兼總經理之機會,違反公司法第15條之規定,且在幾乎無擔保之情況下,將三立公司之巨額資金22.7億元貸與與其個人所有之蘇麗公司。
張秀提及當初民事勝訴後,張榮華竟將她逐出董事席位,當她以大股東身分告發張背信,檢察官直到7個月後才開第一次庭,之後再開第二次查,均未實質調查,之後甚至更換檢察官,今年10月底開第三次庭,也未調查請求調查之事,接著就收到不起訴書,該起訴書一反常態,由新承辦檢察官和另名未曾露面之檢察官共同署名,令人不解。
在聲明之中,張秀最後提到檢察官偵辦過程讓她懷疑張榮華神通廣大,抑或檢察官懾於張掌握三立媒體力量,她呼籲三立全體股東積極監督,使其不敢胡作非為,也呼籲全國共同監督司法不再雙標。
三立今早也回應本報:「本案經士林地檢偵查與實質調查一年後,查無不法,做出不起訴處分。三立電視尊重司法判決,也證明今日平面報紙刊登廣告所指控內容並非事實。
三立電視為專業治理的正規公司,相關公司運作皆依法規與制度進行,並經董事會、股東會決議,也揭露於合法簽證之財報。案經司法調查後亦無不法,盼此案能到此為止,不再浪費司法資源。」
張秀聲明全文如下:
文章來自: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88/8435562?from=udn-catelistnews_ch1022
大溪財神廟三司財庫官廟
大溪財神廟三司財庫官廟 信義企業集團創辦人周俊吉推廣企業倫理 獲管科會最高榮譽「管理獎章」